11月15日,武汉海事法院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签署《关于构建工作协作机制的备忘录》。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申骞,芜湖法庭庭长潘晓帆,立案监督庭副庭长袁溥等;协会总经理宋春风、副总经理刘宇彤、理赔委员会主任周佑生等参加会谈并出席签约仪式。
宋春风对申骞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协会40年来的发展成就。他强调,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是协会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协会始终坚持互助共赢的发展理念,愿以此为新起点,持续深化双方交流合作。在船舶司法扣押即时担保放船、海事诉讼涉外送达等关键领域增进沟通,实现优势共享,为航运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申骞介绍了武汉海事法院的基本情况,指出此次签约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司法实践,也是海事司法和航运业的良性互动的体现。他强调,双方将开启协作配合、互动交流的新常态,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随后,申骞、宋春风代表双方在备忘录上签字。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开展海事诉讼保全与执行协作、推进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和加强海事业务交流三个方面开展合作。双方将通过船舶司法扣押解除创新机制,进一步优化协会会员船舶被扣押后提供担保、解除扣押的流程,实现为所涉船东提供无间隙、零“时差”的解扣放船服务,保障航运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目前,已有上海、天津、大连、广州、宁波、青岛、厦门、海口、南京、武汉等10家海事法院先后与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助力航运和海事司法领域高质量发展。